中國電力電工網訊:為促進廣州市環保產業發展,助推產業升級和發展方式轉變,廣州市環保局于日前出臺了《廣州市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環保產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力爭到2020年,重點培育5—8家環保龍頭與骨干企業成為上市企業,扶持30家年產值過億元龍頭與骨干企業,50家年產值超1000萬的成長型環保企業;建立5—8家市級以上的環保重點實驗室、研發中心、工程設計中心;建立3—4個環保產業聚集基地與孵化中心。重點培養和發展大氣污染防治技術和設備、水污染防治技術和設備、固體廢棄物處理技術和設備、土壤修復技術和設備、噪聲、光污染防治技術和設備、環境監測儀器和設備、新型環保材料以及環境服務業等八個重點領域。
加大對環保產業的資金投入和優惠政策
《意見》指出在環保資金扶持方面。積極引導、配合企業爭取中央和省預算內投資、財政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加大對環保產業的資金投入,市戰略性主導產業發展資金對重點環保產業項目給予支持。
在落實環保稅收優惠政策方面。認真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財稅〔2008〕115號),用好用足國家在環保產業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認真執行國家關于完善鼓勵節能減排的環保稅收政策,實行節能環保項目減免企業所得稅及節能環保專用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政策。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國家公布的《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企業以國家公布的《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名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對符合加速折舊條件的環保治理項目的固定資產,按稅法規定,可實行加速折舊的辦法,鼓勵企業加大對環保治理的投入。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環保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環保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鼓勵環保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壯大
在環保企業融資方面。鼓勵環保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壯大。推動符合條件的環保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發展,根據企業的發展情況和實際需要到境內外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廣州股權交易中心上市掛牌融資、再融資或并購重組。重點培育一批廣州市環保龍頭與骨干企業,協調解決改制上市融資、并購重組過程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推動符合條件的環保企業利用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直接融資工具籌集資金。積極引導和鼓勵各類投資機構、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民間資本投資我市環保企業。引導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加大對環保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和支持環保企業開展股權、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對獲得質押融資貸款的環保企業給予補貼。加大對環保企業的融資擔保補貼力度,在市財政扶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專項資金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提高環保企業融資擔保機構的抗風險能力。
政府優先采購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
在政府購買服務方面。《意見》要求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資金進行政府采購活動時,在技術、服務等指標滿足采購需求的前提下,要優先采購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為環保產品、技術和服務的推廣使用創造市場空間。按照政府職能轉移部署要求,對能夠交由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機構完成的環境服務實行政府購買服務,并盡快納入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目錄。
廣州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認為,在我國環保產業快速發展和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即將實施的背景下,《意見》的出臺,將更好地推進打造以自主知識產權為特征的廣州環保研發、制造、服務和資源綜合利用高端品牌形象。